索??引??號 | 113708000043124079/2024-0258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濟寧市能源局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濟寧市能源局關于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序號33)整改情況的公示
按照《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山東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規定》和《濟寧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實施細則》要求,針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33項反饋問題的整改任務已完成。現將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一、反饋問題
反饋問題(33):煤炭消費總量壓減不嚴不實。
二、整改目標
全面解決煤炭消費減量替代不實問題。
三、整改完成情況
濟寧市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市能源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部門嚴格按照省統一部署和時間節點推進任務完成,涉及我市的8個煤炭消費減量替代不嚴不實項目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措施及具體落實情況
對涉及我市的8個煤炭消費減量替代不嚴不實項目逐個核實煤炭消費替代源和替代量,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山東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規定》對8個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方案數據不實項目整改情況開展現場自我驗收,省發展改革委到我市進行現場銷號驗收,我市整改情況達到銷號驗收標準。
下一步,市能源局將繼續按照省、市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省下達煤炭消費壓減政策,全面完成省下達我市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對于新上耗煤項目,嚴格按照《山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辦法》(魯發改環資〔2021〕491號)文件要求,嚴格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促進我市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五、驗收銷號情況
市政府向省發展改革委函報《關于申請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33項整改任務進行銷號驗收的函》,省發展改革委向市政府出具了《關于濟寧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三十三項整改任務銷號驗收意見》,反饋我市第三十三項整改任務達到銷號標準,可以開展后續銷號公示等工作。
以上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實名向濟寧市能源局反饋。
公示時間: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通訊方式:0537—3991615,jnsnyjjnk@163.com。
濟寧市能源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