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70800004312466C/2024-0258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實施臨時管制的通告
為維護我市大型活動期間人員密集場所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杜絕各類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我市部分區域進行臨時空域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4年9月25日7時至9月29日12時,在曲阜尼山圣境及周邊10公里區域內、孔廟及周邊5公里區域內進行臨時空域管制。
二、本通告所稱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自備動力系統的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標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臨時空域管制期間,嚴禁有關單位和個人實施未經批準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三、因執行重要任務(電視轉播及航拍、應急救援等),確需在臨時管制時段和管制區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的,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四、臨時空域管制期間,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主動配合空域管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杜絕違法違規飛行。對違法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